2021年度个税汇算下月启动 厦门税务部门提醒:今起可预约办理
2022-02-17 10:38:24    厦门日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公告显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为纳税人提供了充裕的办税时间。

据税务部门介绍,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凡在今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进行预约即可。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即可办理。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厦门税务部门温馨提醒,个税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纳税年度内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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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明确2021年-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予年度汇算的政策。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在后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须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徐然 江肖玮)

关键词: 个税汇算 预约办理 办税时间 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