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
2022-05-10 09:35:52    深圳晚报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总体安排和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参保、补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打击的重点行为包括以下八类: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或个人为单位、个人违规参保缴费提供组织、介绍、代理、伪造材料等服务;二、在互联网开展违规代办补缴社保费宣传;三、人社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组织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或者为他人违规办理参保补缴业务提供便利;四、利用虚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裁判等法律文书办理参保补缴;五、伪造、变造知青身份档案办理补缴;六、虚构劳动关系参加失业保险、伪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七、灵活就业人员临近退休虚构劳动关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八、其他重大违规参保补缴社保费行为。

省人社局提醒,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有关单位应主动对照自查,主动停止、纠正有关组织违规代理参保和补缴社保费行为,停止发布有关违规代理参保和补缴社保费的商业宣传广告。

同时,省人社局呼吁大众传播媒介、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对有关中介代理补缴社保费服务信息内容的审查,发现存在违法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服务信息的,及时予以清理或者删除。欢迎知情群众通过电话、信箱、网站等渠道,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提供有关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区号+12345。(记者 许娇蛟)

关键词: 参保补缴 补缴社会保险费 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