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国管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000元
2022-05-27 08:24:43    北京日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

根据《通知》,国管公积金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帮助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企业提出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影响。对于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未正常偿还个人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也有所提高。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据悉,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在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方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发布了优化措施。对于需要在北京地区跨中心账户转移的职工,职工新开设个人账户时,职工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封存账户数据及资金转移至新缴存账户,无需个人办理转移手续。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后,原购房、租房提取事项依然有效,职工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在“跨省通办”方面,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单位和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确定的“跨省通办”事项,均可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可按照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资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记者 鹿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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