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处罚1000元!西安新噪声污染防治法解读来了
2022-05-31 09:58:40    西安日报

广场舞噪声扰民对个人最高处罚1000元、禁止机动车“炸街”、商业经营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5月30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培训会,通过线上分会场模式,邀请专家进行新法解读,看看新法有哪些亮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扩大范围 解决现行法律中存在的监管空白

培训会上,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社坤结合新《噪声污染防治法》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新《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的主要变化、主要亮点,并对其适用范围的调整、政府及部门职责的优化等进行逐一解读。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自2022年6月5日起,烘托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的鲜明主题。通过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明确噪声污染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均界定为噪声污染,从而解决了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

其中包括没有噪声排放标准产生噪声的领域,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

分类防控噪声污染 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噪声,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增加了自行监测制度,同时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

对于建筑施工噪声,增加了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除非是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抢修、抢险施工作业。

对于交通运输噪声,基础设施选址要考虑噪声的影响。例如,新建公路、铁路线路的选线设计,要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的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要符合标准的要求。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鼓励培养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日常活动中,要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预防邻里噪声污染,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要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预防室内装修噪声,要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建宁静区域,在举行中考、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等。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活动,要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管理者要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来加强监督管理。如果违反规定的,首先是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要求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要控制音量。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此外,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并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以上这三种行为,如果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高乐)

关键词: 西安新噪声污染防治法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 广场舞噪声 产生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