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标准 安徽“菜洋洋食品”被罚
2022-01-12 15:35:34    安徽商报

1月1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安徽菜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锅千叶豆腐的行为,被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5万元。

2021年8月20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23日依法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徽菜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干锅千叶豆腐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SB/T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4日到安徽菜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见涉案批次干锅千叶豆腐。后经查明,上述涉案干锅千叶豆腐由当事人委托江西净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销售了531包涉案干锅千叶豆腐,剩余69包被当事人运回合肥仓,现已销毁,另在生产方江西净菜食品有限公司保存的53包已被生产方销毁。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锅千叶豆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菜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从事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厨房设备、餐具、洁具、不锈钢制品、日用百货销售;网络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信息咨询。(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关键词: 食品 菜洋洋食品 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