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收银擅自四舍五入 餐饮店被罚4000余元
2022-03-11 09:25:01    厦门日报

“‘四舍五入’这种计算方式人人皆知,没想到竟然违法了!看来平时还是要多学法啊。”近日,因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沧区一家餐饮店经营者肖先生被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4000余元。

原来,几天前,消费者刘某在肖先生经营的餐饮店用餐,总计消费189.5元。刘某选择用微信支付,付款后查询支付记录,发现自己被扣取了190元。

虽然只是多收了5毛钱,但刘某认为,微信支付非现金,根本不存在找零钱的问题。他当场向肖先生反映,要求退还多收的5毛钱。但肖先生表示,店里的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收银方式,并认为“有舍有入很正常”,拒绝退还5毛钱。刘某觉得不合理,因此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海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肖先生的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确实采用的是“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对金额少于0.5(不含)元的,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的就向上取整。执法人员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四舍五入’计算方式,主要是为了省去现金找零的麻烦,特别是需要称重的商品还会出现毛、分。”执法人员表示,但现在消费者大部分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付款,可以精确到分,不存在找零的问题。经营者擅自采取“四舍五入”的收银方式,却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如遇到此类情况,请保留相关单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萍丽)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舍五入 餐饮店被罚 违反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