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大智慧!实控人赔3.35亿,为何要套现超8亿?公司这样回应 全球实时
2023-02-22 21:45: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马静)近日,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案尘埃落定,大智慧控股股东张长虹将支付给上市公司3.35亿元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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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张长虹拟减持不超6%股份,用以支付赔偿款和案件受理费的计划,大智慧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减持符合规定,套现所得“除了赔偿之外,可能用于别的需要,也有可能减持到3%够赔偿就停止。”

21日,投服中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微信号就该案发文称,大智慧案是股东代位诉讼的首单试点案件,截至目前已向法院提起3起股东代位诉讼案件。投服中心还提到,“前路漫漫,代位诉讼路遥且难”。

控股股东拟减持套现以支付3.35亿元赔偿款

大智慧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于2011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6年7月,因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利润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大智慧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一并被处罚的还包括张长虹等时任董监高共14人及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此后,数千名投资者陆续以该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大智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据此前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2日,大智慧已向投资者赔偿了3.25亿元。

不过,该证券虚假陈述案并未因上市公司赔偿就终止。投服中心作为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大智慧公司100股股票。2021年4月起,投服中心曾两次建议大智慧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但该公司均未采取相应措施。投服中心遂以股东身份代表大智慧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在投服中心持续督促下,大智慧后又主动提起诉讼,要求控股股东张某虹等人对剩余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2月20日,因被告张长虹全额向上市公司赔偿诉请损失,投服中心撤回起诉。同日,该案关联诉讼即大智慧公司诉董监高追偿案当庭顺利调解,两案(后称大智慧案)大智慧公司将获张长虹3.35亿元全额赔偿。

对此,张长虹选择减持大智慧股份套现来支付赔偿款和案件受理费。大智慧公告中提到,3.35亿元赔偿款将在2023年内分成四期支付。因和解支付金额巨大,出于资金需求,张长虹拟自2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717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143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根据近一月7.06元/股的均价计算,如果减持计划全部完成,张长虹可套现8.62亿元。

针对为何减持如此之多,中新经纬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大智慧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减持符合规定,具体减持多少要根据控股股东的资金安排需要,套现所得“除了赔偿之外,可能用于别的需要,也有可能减持到3%够赔偿就停止。”

需要指出的是,减持之后,张长虹仍为大智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8.62%。并且,由于张长虹的兄弟张志宏、姐妹张婷作为一致行动人还持有共计6.7%的股权,张长虹共拥有35.32%股权的话语权。

大智慧称,本次诉讼结果将对该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Wind显示,大智慧2018年至2021年,营收从5.93亿元增长至8.19亿元,但净利润同比变化幅度并不稳定,2018年-2019年降幅高达70%,2020年取得超1000%的增幅后又在2021年转为下降77.86%。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大智慧的净利润转盈为亏,亏损区间在1.34亿元-0.9亿元之间。提及预亏原因,大智慧称,报告期内,产品研发进度和市场开拓受新冠疫情影响,业务收入(剔除并表范围变动影响)同比有所下降,生产经营至6月初开始恢复正常秩序,同时,为了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当期研发投入及人员成本增加。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全面注册制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会否常态化?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系中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根据《证券法》第94条新规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中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

投服中心表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往往由上市公司承担,鲜有违法行为人个人实际赔偿,并未真正实现追责到人。新《证券法》施行后,投服中心对虚假陈述责任追偿、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三类案件进行集中摸排。投服中心通过查询一万多份公开裁判文书,发现案件线索36条,经研究,选择大智慧案作为股东代位诉讼的首单试点案件。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向法院提起3起股东代位诉讼案件。关于这3起案件的相关方和进展,投服中心回应中新经纬称,目前还不方便透露,后续如果有相关进展可以公开,会及时发布。

“在资本市场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投服中心提起的这起全国首例股东派生诉讼案件以及关联追偿案件对于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受理该案的审判长、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诉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大幅增多,但上市公司在履行赔偿责任后向董监高追偿的案件尚不多见。该案的审理成功促使控股股东向公司全额赔偿损失,起到了震慑“关键少数”的积极效果,有效地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大智慧案开启投保机构代位追偿的先河之后,未来会否涌现出更多类似案例?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彪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提到,全面注册制落地后,上市公司数量会更多,出现的问题也会更多。无论是投服中心还是律师事务所,能够代表中小股东进行代表人诉讼的主体会越来越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则表示,注册制顺利推行的核心之一即是投资者保护,期待投服中心的代位追偿常态化。不过,由于涉及利益较多,代位追偿常态化存在一定难度。

中新经纬注意到,谈起代位诉讼过程,投服中心称“前路漫漫,代位诉讼路遥且难”:一是诉讼费对于非盈利性机构仍是负担。尽管投服中心是公益性投保机构,但提起诉讼仍需依法交纳诉讼费,且不属于法定免交诉讼费的情形。若以大智慧案全部标的起诉,诉讼费将达170余万元,这对于非盈利公益投保机构而言负担过重。二是立法司法空白亟需案例探索。目前对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内部追偿在立法上不完善、司法上基本空白,学术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这也是大智慧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三是专家辅助人的选聘历经波折。因大智慧案涉及会计、审计等专业问题,法院采取专家辅助人的审理机制,但有意愿出庭“对抗”上市公司、知名审计机构的专家较少,该案最终愿意作为投服中心专家辅助人出庭的两位教授也充分体现了责任担当。

“当前证券市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投服中心称,后续将继续关注该案中上市公司的实际获赔情况,努力推动相关各方将中办、国办“加大对违法行为人追责力度”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马静,邮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