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拟定增募资不超35亿元 股价跌3.38%:全球最新
2023-02-24 17:03:17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今日,中交地产(000736.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6.87元,跌幅3.38%。

昨日晚间,中交地产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长沙凤鸣东方、郑州翠语紫宸、武汉中交澄园、惠州紫薇春晓、天津春映海河、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保交楼、保民生”相关政策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住宅项目,均已取得首批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预售。


【资料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地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地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地产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地产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地产集团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在启动发行后,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地产集团将以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

除地产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地产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除地产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8,630,10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0,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地产集团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在启动发行后,在无人报价或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地产集团将以发行底价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交集团。

本次发行完成后,地产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中,地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地产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其中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2022年9月30日,地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384.6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32%,地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持有地产集团100%股权,中交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8,630,106股(含本数)。地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地产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交地产表示,本次发行可补充权益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净负债率水平,减轻借款负担、提高财务的稳健性。通过本次发行,增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净资产,可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资信水平,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中交地产同日披露《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交地产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4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85.3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22,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约48.66%。

中交地产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0,265,906.57元,同比增长154.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82,571.32元,同比下降9,739.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903,512.68元,同比增长37.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0,849,542.84元,同比增长128.14%。

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8,189,119.32元,同比增长170.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436,597.65元,同比下降6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435,999.43元,同比下降62.32%。

关键词: 发行对象 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