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规披露差额补足协议等定增相关事宜 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实控人收大连证监局警示函后被上交所通报批评-每日信息
2023-02-20 22:37:40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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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2月20日下发关于对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大连证监局《关于对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建华、范红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18年3月,恒力石化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的过程中,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等9名实际出资人或基金委托人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或《差额补足协议》等协议,约定对其实际出资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收益保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签署的上述协议和合同,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应当予以披露。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告知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上述信息,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予以通报批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 控股股东 恒力石化 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