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集团收警示函 时任董事长等6名责任人被罚
2022-12-14 21:03:01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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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萌犀财经

近日,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集团)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一同被处罚的还有包括时任董事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

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经查,世联行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2020年、2021年,世联行集团贷款资产减值损失方法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较大,构成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但世联行集团未按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九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第十六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另外,世联行集团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2020年和2022年上半年,世联行集团与关联方上海沪腾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世联行集团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29日才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世联行集团时任董事长陈劲松、胡嘉,时任总经理朱敏,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宇、薛文,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鸿昌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深圳证监局、陈劲松、胡嘉、朱敏、王正宇、薛文、袁鸿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世联行集团是境内首家登陆A股的房地产综合服务提供商。天眼查显示,世联行集团成立于1993年04月13日,注册资本20.33亿元,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法定代表人为胡嘉。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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