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被编造“离异带娃”最新进展:新娘提交诉状 法律人士分析
2023-03-02 18:47:46    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

前两天,有位新婚不久的沈女士向我们反映,有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冒充她婆婆,转发她的婚礼视频,还造谣说她“离异带娃”。新闻播出后,不少网友说,他们也刷到过这个视频,知道真相后非常气愤,希望沈女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资料图)

沈女士:是2月24号23号,就有一个叫“化妆师思思”的,在快手上就转发了我们的视频,她转发还配文说是我儿今天结婚,我儿媳带着她的娃,二婚嫁给了我儿,但是实际上我是头婚无孩,她对我们的故事进行了一个编造不实的谣言,散布在网上,并且它这个点赞量已经过了9万。

沈女士的丈夫:边上其实是我妹妹,我们因为传统习俗里是有一个童男童女,金童玉女嘛,寓意是很好,但被他们过分解读,变成了离异带娃。

先前,沈女士的丈夫私信联系对方,被拉黑了。记者发去私信,对方也没有回复。今天,我们再次联系上了沈女士。

沈女士:昨天还有朋友说,不是我的朋友,是我老公的朋友,他说他都不好意思问我们,我是不是二婚,然后看到1818才放心的,原来是被污蔑的。

沈女士说,除了这个“化妆师思思”,还有其它几个账号转发了相关视频,目前都已经删除了。今天,记者在抖音评论区的关联推荐“大家都在搜”中,搜索“化妆师思思”,仍然跳出了一个相关视频,水印显示来自“化妆师思思”的账号,底下有网友提醒这是造谣的,过了不久再看,视频被删除了。沈女士表示,有了网友们的支持,她不会放弃维权。

沈女士:现在我就是已经提交了诉讼状,但是我诉讼的是她个人的快手账号,提交至微法院,现在还没有受理,然后我打算参考网友在评论里给我的意见,他们说是先公证,然后再起诉平台。

近年来,网络传播途径越来越丰富,个别人为了博取流量,通过造谣的方式发布信息。2020年,杭州余杭的吴女士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拿快递,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随后,郎某与朋友何某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在网络上迅速发酵,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后来,郎某与朋友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1年4月,杭州余杭区法院一审宣判这起诽谤案,两被告获刑1年,缓刑2年。有这样的案例在先,沈女士维权也有了更多底气。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谢慧兰:侮辱诽谤罪一般都是自诉案件,就是需要被害人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涉及影响公共利益,影响比较巨大的,那么检察院也是可以提起公诉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可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之前沈女士说,对方的视频点赞量有九万多。律师介绍,如果在立案标准以下,可以通过警方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沈女士的丈夫正在向平台确认视频发布者的身份,此前平台客服是这样回复的。

短视频平台客服:看到这个作品已经作出相应的一个处理了,先生,维权已经成功了。

沈女士的丈夫:对,但是她只是删除视频,现在看的人太多了,已经是给我们构成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都已经信以为真,希望她出面道歉,把事情澄清了。

短视频平台客服:平台没有办法强制性要求她去发布相应一个作品,先生。

沈女士的丈夫:那么能否给我们她的联系方式,我们去联系她呢?

短视频平台客服:联系方式的话,没有办法提供给到您个人,因为属于她个人隐私。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谢慧兰:有些平台你给它发个律师函它就会提供,有些平台比较硬气,它就非要等到法院的通知,它才提供,但是走这个程序应该能拿到发布者的信息。

律师特别提醒,在转发他人视频或者其它网络信息时,要进行核实,如果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网络诽谤侵权事件中,受害人维权的确会存在一些困难。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谢慧兰:像她这种情况是能够锁定侵害人的,有视频创作者在发布她的信息,有一些网络暴力,发表评论的人太多,比较分散,拿到他们的个人信息会非常困难,工作量比较大,那就很难找到具体的侵权人。

记者还注意到,新闻播出后,有些和“化妆师思思”名字类似的账号,被误认为是当事账号,这里也再次提醒大家,当事账号此前已被平台封禁。我们也会持续关注沈女士的维权进展。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