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公司频发知识产权纠纷 专家建言要学会打专利战
2022-04-16 08:55:58    上海证券报

30家

截至2022年4月15日,30家科创板公司披露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其中,8家为原告,6家互为原被告,16家为被告

4月15日,“科创板专利第一案”又有了新剧情。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公司”)与光峰科技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此次庭审采用“云开庭”的方式公开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直播。最高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此为终审,届时将终结此系列争端。

光峰科技与台达公司的“专利纠纷”,涉及多项专利,是科创板公司专利纠纷的经典案例。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4月15日,已有30家科创板公司披露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其中,8家为原告,6家互为原被告,另外16家均为被告。

“在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的大背景下,本土科技创新企业在各个行业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争议可能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常态化业务事件。”知识产权行业知名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彦雄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光峰科技与台达公司专利纠纷

“光峰科技对本次判决有信心,认为专利权稳定。”对于4月15日开庭审理的诉讼事项,光峰科技法务中心副总经理高丽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台达公司本次诉讼的目的,是使光峰科技持有的“CN200810065225.X”号发明专利(以下简称“5255号专利”)被宣判无效。该专利名称为“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由光峰科技于2011年8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该案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当年,台达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请求宣告光峰科技5255号专利无效。2020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维持5225号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台达公司不服上述决定,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台达公司的诉讼请求。台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本次庭审。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择日宣判,且本次审理为终审。

事实上,光峰科技与台达公司的“专利战”早在2019年便已经开始。彼时,台达公司就“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光学系统”“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3项专利起诉光峰科技侵权,成为“科创板专利诉讼第一案”。

“科创板专利诉讼第一案”已于2021年6月,以最高人民法院准许台达公司在二审中撤回起诉的终审裁定告终。此后,台达公司在多地法院再次起诉光峰科技侵权;光峰科技于2021年12月,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台达公司恶意诉讼行为,要求其停止恶意诉讼的行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该案至今尚未有最新进展。

科创公司要善于打专利战

“科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知识产权争议的几率更大。”赵彦雄直言。

上证报资讯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科创板涉及知识产权相关涉诉的公司共有30家。其中,2022年最新披露涉诉的有8家,另有2家披露最新进展;2021年同期仅为2家披露涉诉,1家披露最新进展。在2022年披露涉诉的10家公司中,6家为原告方。

如3月25日晚,方邦股份公告称,公司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电磁屏蔽膜产品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一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胜诉。公司表示,本次判决结果证明了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打击了相关侵权企业及产品,对电磁屏蔽膜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及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具有正面影响。

此外,科创公司的科创属性也引来行业的竞争对手借机打压及遏制,以干扰科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科创企业在维权方面的投入。

如2022年1月,消费电芯头部企业珠海冠宇披露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TL”)及其子公司起诉相关情况时表示,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2021年1月至9月,起诉状所涉及的产品销售收入在公司总营收中的占比不足2%,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分析认为,ATL于2021年6月委托律师发送的《侵权告知函》涉及11项专利,而此次对公司诉讼只对其中4项专利提出权利要求,可能ATL衡量其他7项专利并不存在侵权结果。在公司2021年6月处于上市审核关键期,ATL“虚晃一枪”,不排除其计划通过专利狙击方式全力阻止公司完成上市,以保持其竞争优势的可能性。

“作为科创企业,需要构建和培养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不仅要做好充分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储备和管理,为反击战提供充足的武器弹药。”对于科创企业如何更好地维权,赵彦雄说道。

在他看来,科创企业要敢于运用自身储备的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针对恶意侵权行为开展维权工作,落实对自主研发创新成果的保护,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护航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